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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经纪人注册交易商的通知

来源:聚金汇神投资  时间:2010-7-27 15:31:24  字体:    

各交易商服务中心、交易管理部、交易结算部: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商务委关于整顿规范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沪商市场[2010]96号)精神,结合上海市整改组和国家督查组的指示,就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经纪人注册CCBOT交易商特通知如下:
      第一、本市场禁止自然人参与中远期交易,7月26日起,申请参加农产品中远期交易的农产品经纪人必须提交《农产品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经过市场审核验证后方可开通参与中远期交易的权限。《农产品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市场处(科)负责办理发放。
      第二、目前存续的农产品经纪人交易商中,还未提交《农产品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的,尽快到所在交易商服务中心验核原件,复印件(交易商服务中心加盖印章)统一报送本市场交易管理部入档。
      第三、本市场保留按照国家最新的政策规定,停止农产品经纪人参与本市场的农产品中远期交易的权利。届时,按照“待其持有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退市”的原则办理。
      第四、市场继续鼓励农产品生产、贸易流通等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个体工商户等依法存续的农产品经济组织申请成为CCBOT交易商,参与本市场组织的包括农产品中远期交易在内所有交易。
      第五、各交易商服务中心要将工作的重心侧重于服务与本市场上市交易农产品相关的上下游生产、流通企业的入市工作中。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0-7-26